
姓 名
陈 晖
职 务
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分管工作
分管法规处(行政复议办公室)、养老保险处、工伤保险处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。协助沈超同志分管办公室及行政综合工作,联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。
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分管法规处(行政复议办公室)、养老保险处、工伤保险处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。协助沈超同志分管办公室及行政综合工作,联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。